金融学院关于选聘兼职团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李奥发布时间:2024-06-03浏览次数:25905

学院全体教职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为党做好新时代青年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职、挂职、兼职共青团干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校团委《关于选聘关于选聘校、院团委(团总支)兼职团干部的通知》,吸纳优秀年轻教师和干部参与学校共青团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战斗力强的团干部队伍,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需要,将校院选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岗位一:学校团委兼职团干部

岗位二:金融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

二、选聘范围

岗位一:全校在编在岗的党政管理人员、学院专职团干部、辅导员

岗位二:金融学院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

三、人选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政治素质过硬,组织观念强,热爱青年工作,作风扎实,敢于担当,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四)可以统筹兼顾完成共青团部分专项工作。

四、选聘程序

校团委兼职团干部由校团委成立选聘工作小组进行选拔;金融学院团委兼职团干部的选聘工作由金融学院团委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实施。

(一)公开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人选要经过所在单位党组织研究同意。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所在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考察。遴选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四)确定人选。岗位二经金融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报校团委,岗位一、二由校团委确定拟任人选并报校党委同意,经学校有关部门备案后下文聘任。

五、注意事项

(一)学院团委本着精干、高效、协调和有利于加强团的工作的原则,设置团委兼职副书记1名,聘期1年。

(二)校团委、院团委依据工作安排制定目标任务要求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聘书,并将考核结果报送至学校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考核优秀的可结合个人意愿续聘。

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校、院团委(团总支)兼职团干部报名表》(见附件),岗位一、岗位二申报材料请于64日(周二)前将电子版(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PDF版)提交至金融学院李奥(小)OA。

联系人:李奥 027-88386882

附件:校、院团委(团总支)兼职团干部报名表.doc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金融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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