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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金融学院关于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金融学院2023级本科生:

为了稳步推进学校专业(类)招生与改革培养,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8〕12号)(附件1)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附件2)的要求,学院正式启动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对象

2023级参加专业类培养的本科生(含转专业后进入专业类培养的本科生)。已经明确修读专业的金融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学位实验班、金融学(中英班)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

二、专业分流范围

仅限于本专业类招生中标注的办学专业。学生专业分流时,不得选择跨本专业类招生的办学专业。本次专业分流共涉及金融学类、金融学类(保险精算)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三个专业大类(附件3)。

三、专业分流报名要求

详见金融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20228月修订)(附件4)。

四、专业分流工作时间安排

(一)学生分流意愿调研(10月1010--1417点)

学生登陆综合教务系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职业规划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志愿,具体报名流程可参照附件5

(二)学校公布分流计划(10月18日之前)

学校下达各专业分流计划数后另行通知。

(三)学院专业分流宣讲10月21日--25日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学生网上报名(10月2810--11月117点)

学生登陆综合教务系统,完成正式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可参照附件5

(五)学院进行综合考核并公示(114--6日)

1.学院根据学校专业分流文件以及《金融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20228月修订)》,对参加本次专业分流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中,成绩审核以教务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2.考核结束后将专业分流结果在学院网站主页上进行公示。

(六)名单上报教务部(11815点前)

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分流名单上报教务部。

(七)学校发文(11月15日前)

经学校审核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本次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五、工作要求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分流文件及学院分流实施细则,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做好此次2023级专业分流咨询、宣导和考核、录取工作。

联系电话:88386714。

附件1: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金融学院专业(类)及专业对照表.xlsx

附件4:金融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2022年8月修订).pdf

附件5:学生报名操作指南.pdf

 

金融学院

202410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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